2016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966 次 日期:2016-02-29 09: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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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835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第九条:办学特点: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食品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旅游城市——河南省漯河市。京珠高速、南洛高速、京广铁路、107国道穿境而过,为豫南最大交通枢纽,交通十分便利。学院现有12个教学系部和一个二级艺术学院,开设了55个专业,80个招生专业方向,涵盖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艺术、法学6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人。学院实行专家治学,先后启动“双百工程”、“教授工程”、“双师教师”培训计划、“名师工程”等,同时,面向全国招聘专家型人才和外籍教师到校任教,学院现有教职工800多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233人、讲师368人、博硕研究生138人、“双师型”教师285人。学院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工学结合”等办学模式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学院首倡的“订单培养”办学模式蜚声全国,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学院“订单培养”学生就业满意率在96%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处、就业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50个重点专业共计招生3700名。

序号 拟招生专业 学制 收费标准(元/年) 计划(人) 备注
1 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 3年 3300 70  
2 市场营销(金融营销) 3年 3300 40  
3 会计 3年 3300 120  
4 连锁经营管理(门店管理) 3年 3300 30  
5 会计信息管理 3年 3300 30  
6 会计(银行事务管理) 3年 3300 50  
7 酒店管理 3年 3300 100  
8 旅游管理 3年 3300 50  
9 空中乘务 3年 3300 100  
10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年 3300 80  
11 食品质量与安全 3年 3600 50  
12 食品加工技术 3年 3600 120  
13 食品营养与检测 3年 3600 120  
14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年 4600 50 艺术类
15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环境设计) 3年 4600 50 艺术类
16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网店设计) 3年 4600 30 艺术类
17 美术教育 3年 3600 50  
18 摄影摄像技术(商业人像) 3年 3600 40  
19 摄影摄像技术(广告摄影) 3年 3600 20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3600 110  
2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维修) 3年 3600 120  
22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3600 30  
23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年 3600 50  
24 数控技术(数控加工) 3年 3600 30  
25 机电一体化技术(银行ATM技术) 3年 3600 30  
2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技师) 3年 3600 40  
27 纺织品设计 3年 3600 60  
28 服装与服饰设计 3年 4600 50 艺术类
29 服装设计与工艺 3年 3600 150  
30 学前教育 3年 3300 80  
31 音乐教育 3年 3300 30  
32 音乐表演 3年 4600 20 艺术类
33 舞蹈表演 3年 4600 20 艺术类
34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600 100  
35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3600 80  
36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3600 60  
37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3600 50  
38 制冷与空调技术 3年 3600 30  
39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应用) 3年 3600 160  
40 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嵌入技术) 3年 3600 50  
41 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3年 3600 60  
42 计算机网络技术(3G/4G移动互联网开发工程师) 3年 3600 50  
43 计算机网络技术(营销网络方向) 3年 3600 50  
44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维护) 3年 3600 50  
45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多媒体设计制作) 3年 3600 50  
46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600 150  
47 工程造价 3年 3600 40  
48 工程测量技术 3年 3600 85  
49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设计) 3年 3600 50  
5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 3年 3600 50  
51 电子商务 3年 3300 100  
52 商务管理 3年 3300 40  
53 物流管理 3年 3300 80  
54 学前教育 3年 3300 60 培养幼儿双语教师
55 英语教育 3年 3300 60  
56 商务英语(跨境电子商务 ) 3年 3300 60  
57 食品营养与检测(中外合作办学) 3年 12000 15  
58 室内艺术设计 3年 4600 50 艺术类
59 网络营销 3年 3300 50  
合计: 3700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三条:报名对象为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高招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历考生。

第十四条: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五条:网上报名: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取得报名资格,按要求采集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照片、身份证图像和指纹信息。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六条:提交相关资料并领取准考证。普通高中考生申请文化素质免试的需在4月5日前提交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中职考生申请职业技能免试的需在4月5日前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16年4月1日至4月9日到我院领取准考证。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领取。准考证发放及相关资料收取地点在学院办公楼一楼招生处。

第十七条:考试办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要求,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考试统一安排在2016年4月10日进行。

1、高中毕业生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能提供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由我院按照专业大类分专业测试。

2、中职毕业生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450分。“职业技能”由我院按照专业大类分专业测试,满分300分。考生也可以提供各级技能竞赛成绩(国家级竞赛获奖300分,省级以上竞赛获奖280分;地市级竞赛一等奖270分,二等奖260分,三等奖250分。其他校级以上一等奖250分,二等奖245分,三等奖240分。不分名次220分。)或提供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技师证300分,高级证280分,中级证260分,初级证240分),提供上述证书者可免考“职业技能”。

第十八条:特长加分项目及政策。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选拔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生源,经过我院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的考生实行综合素质考核加分。

第六章 录取与报到

第十九条:根据招生计划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计划数和生源来源(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数量,确定分类淘汰比例及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单独招生教育类型及待遇

第二十一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处。

咨询电话:0395-5983516 2127856 5983512

Q Q在线:2211275037 2662464725 2567460072 1632460206

招生网址:http://www.lhvtc.edu.cn

招生信箱:lhdxzsc@sohu.com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邮 编:4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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