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16年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沙社会科学院)中级雇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