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答:1.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比例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各专业以专业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分配按照“分数级差”的原则,第1-2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为3分,第2-3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1分,其它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为0分。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它录取规则要求,我院按其要求执行。
3.原则上认可有关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按加分后的成绩参加录取及专业安排。
4.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和综合素质评价较好的考生。
5.美术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全省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往低分录取。
6.航空服务专业须参加我院专业测试并获得合格证,录取过程根据投档情况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