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通知
来源:云浮市人事考试院网 阅读:778 次 日期:2016-03-01 09: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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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00分 60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 150分 90分
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
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
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

如您已达到合格标准,请按照各考区报名点网站通知,提交报名资料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选择“云浮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1日至3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云浮市人事考试院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766-8818980。

二、提交材料清单

1.《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附件1)。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符合房地产估价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3项材料外,还须提交:

⑴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⑵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

5.符合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申请免考《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原《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3项材料外,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注意事项

敬请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各市报名点公布的材料提交期限。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2016年2月29日

考生报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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