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现有行政经费(含包干经费)聘请的合同聘用人员(原B系列人员)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合同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现有行政经费(含包干经费)聘请的合同聘用人员(原B系列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参照原B系列B-6辅导员岗)
三、工作地点及岗位职责
工作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
岗位职责:主要承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善于与人合作,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有上进心,能吃苦耐劳;有主动开拓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思维开阔,反应敏捷。
(四)中共党员,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或以上学位。
(五)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个新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员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下载)、《中山大学B-6辅导员岗位申请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gangweipinyong/feiguodu/200810/427.html下载),同时提交个人详细简历(附学历、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寄(送)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刘老师收(南校区十友堂一楼111办公室),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邮箱:670377171@qq.com。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7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考察
(六)审批
(七)聘用
六、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学校原B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学南校区十友堂一楼111室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2878
Email:670377171@qq.com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