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公开招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人员2名。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事业编制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一)人事与党务秘书1名。
(二)科研与研究生秘书1名。
三、招聘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严谨的职业操守,善于团结同志。
(二)热爱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廉洁勤政,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管理知识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应聘人事与党务秘书,需为中共党员。
(五)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个新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
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寄(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刘老师收(南校区十友堂一楼111办公室),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邮箱:670377171@qq.com。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8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用。
五、聘用和待遇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待遇按学校规定。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学南校区十友堂一楼111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2878
Email:670377171@qq.com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