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 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谷敏维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3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忻城县教育和科技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79号)
邮政编码:546200
监督电话:0772-5515033
附件: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详情请参考: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72252
忻城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