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海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人员应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15个工作日,请考生提前到市人才中心申请办理(详见http://www.xmrc.com.cn/xmrc/students/certification/)。
另,为避免遗漏,如有符合加分政策、但报名时未提交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于3月10日前向滨海街道办事处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滨海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