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保送生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简章》,我校于2016年2月27日举行了测试。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考试统一划线80分,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月3日至3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纪委监察处或招生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67867105(招办)。
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审批合格者办理录取手续,审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
保送生拟录取学生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zs.ccnu.edu.cn/zs2013/html/2016/03/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