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公告规定,现将大邑县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体检结果公示如下。
二、请体检合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办理手续:1、自行下载《大邑县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考察鉴定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3月18日前交人社局人事管理科。2、请出具原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于3月18日前交人社局人事管理科,未按要求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3、请于3月18日前到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办理调档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因有考生在体检环节放弃,待递补进入的考生体检完成后再公布体检结果。
四、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如要求进行复检的,请于3月7日前将复检申请交大邑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
五、监督电话:02888280662(大邑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大邑县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267138&t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