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事业单位201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798 次 日期:2016-03-03 16: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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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重庆北部地区人才聚集高地,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32名、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14名、教育特殊紧缺专业人才109名,卫生紧缺专业人才29名,共计184名。具体指标及条件详见附件1-5。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5);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

四、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18:00时前登录http://61.186.167.227/hckhzp//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hckhzp/czsm.doc)。

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5年3月20日18:00。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6)。

2. 初审报名资格。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2日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3.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及专业,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及专业。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五、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一)报考教育事业单位(附件1-附件3)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6年3月28日至3月31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人员,于2016年4月12日至4月14日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报考卫生事业单位(附件4)和其他事业单位(附件5)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请于3月28日-29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审、缴费、领取《准考证》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1室(合川江城大道236号)

六、资格复审及考试考核

(一)教育事业单位(附件1-附件3)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教师基本技能展示、课堂教学片断试讲、提问、微课讲课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

考生参加专业科目测试须持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③《合川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份,④报考英语学科的须提供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1张。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有关证件资料,请按指定时间到合川区教委人事科1116室(合川区南园东路99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合川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7)。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层次、岗位及专业(学科)的考生中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出现并列,并列者都进入面试。

3.面试

在达到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适当放宽比例。

面试分值为100分,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二)卫生事业单位(附件4)和其他事业单位(附件5)考试考核方式为专业知识问答(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方式。

网上报名合格人员需于2016年3月28日-29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合川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7)。

考试考核总成绩100分。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报考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及以后环节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crlsb.hc.gov.cn/)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职称、工作经历、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区服务5年以上,对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纪律要求

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合川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一)

2. 合川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二)

3. 合川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三)

4. 合川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5. 合川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6.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7. 合川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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