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752 次 日期:2016-03-04 16: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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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皋政规〔2012〕7号)精神,因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请示事项批办单〔2015〕443号),如皋市城管执法大队拟公开招聘城管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998年3月间出生);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5.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6.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7.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企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如城镇观风路1号)报名。

联系电话:0513-87655670。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退役士官或士兵携带退伍证)。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

2.资格审查

由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并当场领取《准考证》。

3.考试

此次报考设开考比例1:2,笔试成绩必须达合格以上。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1000米跑 ≤4分45秒
纵跳摸高(限3次) ≥260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800米跑 ≤4分40秒
纵跳摸高(限3次) ≥220厘米

(2)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成绩以50分为合格线。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两天内,笔试成绩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皋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

(4)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由如皋市城市管理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6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它应聘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带有二维码的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退役士官或士兵携带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如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同一岗位根据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面试费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皋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5)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4.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如皋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成绩一次性递补。

6.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三)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与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确认备案。

2.待遇和保障按《如皋市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皋政规〔2012〕7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3.镇(区)路途较远者,单位可提供集体宿舍。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城市管理局、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289366、0513-87655670,联系人:李志梅、史进华。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0513-87312080

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6年3月4日

附件1: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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