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工作地点:海沧区教育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编外财务1名。
二、招聘条件
1、会计或审计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财务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会计证;
3、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严谨,责任心强。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至3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7楼教育局3722室,联系人:张建和;联系电话:0592-6588132。
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及《海沧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
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
会计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青少年宫(海沧区文化中心1B)。
考生请于3月21日上午8:30前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合格者经资格审核后方可进入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从上合格线人员中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于3月22日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厦门市海沧区青少年宫(海沧区文化中心1B)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岗位拟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的,则要求面试成绩70分以上。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5天公示无异议的,即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工资待遇按海沧区政府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