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工作,经请示区政府相关部门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管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城管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体能、技能和其它条件。
3、男性退伍军人优先,年龄25-35岁以下,有驾照c1照以上者优先考虑。
4、具有吉安市户籍,身高一米七以上。
5、非兴桥本地户籍(注: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兴桥户籍的也不能报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开除)的公职人员;受过治安拘留、行政开除处分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2016年3月3日起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z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00。请报名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一份《吉州区兴桥镇城管中队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连同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兴桥镇政府二楼党政办报名。
3、资格审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试人选和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内容: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镇政府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镇纪检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5907966781
六、聘用
聘用人员合同一年一签,实行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对录用人员按照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合同期满,表现优秀者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
1、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在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解释。
联系人:张新忠,联系电话:18770660326
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