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要点第十二章 教学设计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阅读:6607 次 日期:2008-10-19 11:37:35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中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要点第十二章 教学设计”,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设置教学目标

(一)教学目标及其意义

1.含义:教学目标是预期学生通过教学活动获得的学习结果。

2.意义:(1)指导学习结果的测量和评估

(2)指导教学策略的选用

(3)指引学生学习

(三)教学目标的表述

1.行为目标:行为目标是指用可观察和可测量的行为陈述的教学目标。行为目标的陈述具备三个要素:①具体目标,即用行为动词描述学生通过教学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②产生条件,即规定学生行为产生的条件。③行为标准,即提出符合行为要求的行为标准。

2.心理与行为相结合的目标。

(四)任务分析

任务分析指将教学目标逐级细分成彼此相连的各种子目标的过程。在进行任务分析时,教师要从最终目标出发,一级子目标一级子目标地揭示其先决条件,然后把学生需要掌握的学习目标逐级排列出来。通过任务分析,教师能够确定出学生的起始状态;能够分析出从起始状态到最终目标之间必须掌握的知识、技能或行为倾向;能够确定出为实现最终目标而逐级实现各种子目标的逻辑顺序。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