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 阅读:1152 次 日期:2016-03-09 10: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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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省201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现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制定院校招生方案及章程。

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高职院校须制定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不同招生形式的报考条件、综合文化考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实施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院校要列出对考生学业水平等级的要求,且不得低于普通高考报考第三批专科院校的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须列出与招收专业相关的中职专业、各相关专业考生必备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包括证书名称、等级、发证机关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招收体育、艺术类专业的高职院校要加试术科考试,可认可2016年我省组织的术科统考成绩,按不低于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2015年3A批次体育、艺术术科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划定合格分数线。招收现代学徒制的高职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招生招工方案。院校招生方案及章程须于3月初在网上报省教育厅,由厅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审。3月上旬前,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联审通过后的自主招生方案及章程,并据此开展招生宣传。

(二)组织报名。

1.确认高考报名信息。

凡具备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及符合有关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学生普通高考报名的组织工作。每名考生只能获取一个普通高考报名号。

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高考考生资格审查、指导考生进行网上录入报名信息确定等工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本市辖区内报名点的指导协调工作。高考补报名工作的要求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0号)执行。

为方便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报名和考试,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拟报考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的考生,允许其跨市借考。此类考生应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内容,要求合作企业招考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补报名期间集中到合作企业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办理补报名手续。试点高职院校要主动与企业所在地级市招生办沟通协调,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6-20日。高考预报名时,高考补报名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或市招办获取高考报名号后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bm)。广州市的高考补报名考生需登录广州市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gzzk.cn)。考生须按系统的要求和提示填报报名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必须先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以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的安全和方便个人信息的查询;

第二步:承诺诚信考试。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三步:校对基本信息。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校对本人基本信息。如无误则进入下一步,如有误请退出并向学校反映;

第四步:填报报名信息。考生准确填写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该汉字的大写拼音代替)。

第五步: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后,必须认真校对《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上的所有信息,确定无误后在系统上点击“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再作修改。

第六步:签名确认信息表。报名确认时,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等高考报名点必须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复核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等关键信息并采集指纹。在确认报名信息后,必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交考生签名确认,《报名信息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报名系统上填写好《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及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含签名确认《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各报名点要切实加强对随迁子女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对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考资格的随迁子女,取消报名资格。

2.自主招生的报名组织。

2016年3月中旬,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报考条件,在选定的招生形式中自行选择1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并登录相关高职院校的网站进行预报名,在高职院校规定的时间内凭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及有关报名材料,到高职院校确认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要积极支持学生报考,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与高职院校衔接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各对口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对口专业学生提交的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3.自主招生的报名材料与审核。

(1)考生到高职院校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普通高考报名时的回执、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职考生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3张照片分别粘贴在《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上);《2016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见附件3);《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见附件4)。

(2)高职院校审核考生材料。高职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审核考生或中职学校提交的材料,并于3月底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三)组织体检。

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四)命题及入学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中职考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现代学徒制考生按生源类型参加相应的考试。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1.综合文化考试。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综合文化考试统一在4月9日上午进行,考生在所报考的高职院校参加考试。试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各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切实加强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保管的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试卷包装时,须按考生试室人数安排每试室一袋进行包装,每袋试卷须备多一份试卷作为备用试卷。考前一星期,高职院校须指导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各院校综合文化考试均安排在同一天举行,考试工作由高职院校负责组织,相关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实施。高职院校原则上按30人/组(试室)编排好试室,院校须主动与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技能考核或面试。

4月15日前,高职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综合文化考试入围要求的考生名单。高职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事先设计好的方案及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或面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4月17日前由招生院校对综合文化考试入围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技能考核或面试可由各院校单独进行,也可由多所院校联合进行。

(五)录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综合文化考试与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束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5月10日前在信息平台上公示,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自主招生录取院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但考生若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落选,则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申请可调整到高考录取。

高职院校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录取工作须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高职院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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