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学校系隶属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事业单位,始建于1974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环保部环境污染治理培训上海培训站、第15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已连续十六年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是上海市首批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首批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和上海市绿色学校。
学校现开设环境治理技术、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环卫设备管理与维修专门化)4个专业,其中,环境治理技术专业和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环卫设备管理与维修专门化)专业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统计员:1名
人事统计:1名
环境专业教师:1名
机电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简介
(1)统计员岗位简介:负责各项统计数据的处理和保管工作,及时、准确汇总上报各类报表,并善于分析,提供工作参考依据等。
(2)人事统计岗位简介:负责全校人事统计与信息库的维护、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归档,职工的考核和聘用管理,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环境专业教师岗位简介:承担环境类专业理实一体教学任务及实验实训工作,包括完成所任教课程的教学任务、参加教研活动、教学改革和课程开发等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机电专业教师岗位简介:承担机电专业教学任务及实验实训工作,包括完成所任教课程的教学任务、参加教研活动、教学改革和课程开发等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统计员:具有统计学、应用语言学、编辑出版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2)人事统计: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统计学、档案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35岁以下。
(3)环境专业教师: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40岁以下。具有中职或中职以上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具有高级专业职称者优先。
(4)机电专业教师:具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维修电工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40岁以下。具有企业或职业院校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高级专业职称者优先。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上述岗位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外省市应届毕业生(含本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报考上述岗位的,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1)统计员、人事统计岗位报名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办理,具体报名事宜和报名时间请在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报考对象应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所有资格条件,上海市环境学校负责对考生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
(2)环境专业教师、机电专业教师岗位通过“21世纪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邮寄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环境学校组织人事科。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20日止。
2、笔试
统计员、人事统计与管理岗位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共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确定,再按照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注:环境专业教师、机电专业教师岗位不参加笔试,而是在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试讲)】
3、面试
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上海市环境学校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岗位资格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试讲)。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面试(试讲)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面试(试讲)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4、体检
统计员、人事统计与管理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专业教师岗位按照面试(试讲)分数得分高低排序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环境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状况和工作能力等综合情况。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试讲)、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980号
邮编:200135
联系电话:58604239
联系人:苏老师、李老师
Mail地址:hjxxzzk@126.com
监督电话:52567703
上海市环境学校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