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领证考生:
2015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6年3月10日-2016年5月30日每周一、周二、周三领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领证需携带的材料
(一)提供填写完整的全国统考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
(二)提供近期免冠彩色同版一寸证件照片2张(3.8cm×5.1cm),1张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1张贴在《资格证书》上;
(三)发生晋级的考生提供本人计算机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公需科目),未发生晋级的考生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三、领取方式
考生需把相关资料交由单位人事,由各医院人事或相关县、区卫生局统一办理,在校考生由学校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四、领证地点
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丹东市人事局)一楼办公大厅6号窗口。(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 咨询
电话:3192706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丹东市人社局专技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