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其他岗位,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教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教、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和面试。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实验教师岗位:采取试教、实验操作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实验操作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试教、实验操作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实验操作和面试考核。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实验操作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操作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