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结合宣威市招聘教师实际,特制定如下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1、硕士研究生等额面试,面试成绩达60(含60分)分以上方可录取;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招考计划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在实际招考计划范围内最后一个岗位分数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
3、放弃面试的考生写出书面放弃申请交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面试时间及层次:2011年9月28日小学教师、9月29日初中教师、9月30日高中教师。
四、面试地点:宣威市教师进修学校。
五、面试领导:面试工作在宣威市教育局和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进行。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做好这项工作。
六、面试方式和内容:用答辩方式进行;“面试”以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主,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七、评委:设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三个层次的评委,每个组7人。每个组统分员2人、纪检监察2人、联络员1人。小学设6个综合评委组,初中设3个综合评委组,高中设5个综合评委组;综合评委组由不同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按1:2的比例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产生。
八、面试对象的管理
参加面试的面试对象在指定地点统一集中,统一收交通讯工具,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并由领导小组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指定专人宣布待考纪律和进入面试考场的有关规定。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九、工作人员安排:待考室4名、场外巡视4名(男女各2名)、听分室1名。
十、工作程序
1、从9月2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考生到宣威市教育局毕业生报到处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发给考生《面试考生须知》。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小学教师层次
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初中教师层次
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高中教师层次
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2、面试当天上午7:30临时通知学校选派评委。8:00按2:1的比例抽签确定组长、评委,收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对评委进行封闭式管理,学习《面试考官须知》,出面试题,出好题后交纪检工作人员密封保管。
3、8:30考生点名,收交考生手机。9:00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代码)先抽分组顺序,再抽考试顺序确定编码,9:00不到位的视为弃权。
4、9:10面试(中途不休息,待考考生和考务人员中午安排盒饭)。
十一、面试程序
1、面试当天上午8:30考生集中、点名。
2、收交考生通讯工具,实行封闭管理。
3、考生代表验试题密封是否完好,并签字,然后抽取面试试题。
4、考生代表按组抽取科目顺序。
5、考生抽取面试顺序。
6、考生交验证件。
7、面试,评委评分并签字。
8、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舍5入)
9、评委评分和统分不得涂改和更改。
10、面试成绩一式2份由纪检监察人员、组长签字确认后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11、考生到听分室领取手机。
十二、汇总面试成绩统分表,组长签字
十三、提交面试监督报告
十四、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1、实际招考计划中最后一个岗位出现二名及以上同等分数的符合2011年 方案八款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的优先录取,无优先条件的学历高的先录取,优先条件出现二名及以上的学历高的先录取,学历层次相同的一律不予录取,无优先条件且学历层次相同的一律不予录取(所剩岗位取消),初选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
2、初选人员选报用人单位时若出现同分数情况以抽签的方式来确定选报用人单位顺序,不愿抽签的不予录取。
3、考生录取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时间内被举报,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者,所空岗位不再补录;已过公示时间,被举报并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的所空岗位不予补录。
4、体检:公示期满初选人员经市级医院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五、考生和考官必须遵守面试工作纪律,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7123559(市教育局) 7162294(市纪委)
宣威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面试考生须知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否则,责任自负。
二、考生集中后,现场抽取面试入场顺序号。抽签前须出示毕业证、身份证和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三、抽签后考生须主动上交通讯工具,等待面试,面试结束后,再交还考生。
四、面试过程中,考生只能报顺序号,不得透露姓名、报考岗位等基本信息。
五、答题时,请注意把握答题时间。每一题回答结束后,请告诉考官“答题完毕”。
六、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七、未轮到自己面试时,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须在待考室等待工作人员通知,不得擅自离开待考室。
八、面试结束,请自觉到招聘单位安排的休息室休息,等待通知面试成绩。
宣威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