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大学2012年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阅读:2693 次 日期:2011-09-28 1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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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概 况

佳木斯大学坐落于中国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校始建于1947年,现已成为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融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于一体的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2009年成为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设有29个学院、70个研究所(室)。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68个本科专业,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2333人。现有10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7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包含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工程(含机械工程和材料工程)(0852)。含盖了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六大学科门类,在校研究生1200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520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642人,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拥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龙江学者等一批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各8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示范性实验中心3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全校固定资产总值为15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为2.5亿元,图书馆藏书337万册。教育部金属耐磨材料与表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卫生部康复人才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黑龙江省佳木斯中俄科技合作中心设在我校。《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佳木斯大学自然科学学报》、《黑龙江医药科学》三个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以博士单位立项建设为契机,加强学科建设,学科综合优势进一步彰显。学校主持国家“973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在耐磨材料、药物研发、农机工程等研究领域取得了几十项国家发明专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先后与俄、美、英、韩、日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6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设有来华留学政府奖学金,50多个国家的700名留学生在校学习。

佳木斯大学正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稳定规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佳木斯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类型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人才,适合从事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其中专业学位硕士包括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工程(含机械工程和材料工程)(0852)。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按照 “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 2012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75人。各学科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对本科毕业生且具有一定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人员;

3.2010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生,可以按同等学力报考,须符合以下要求:

(1)修完报考专业大学阶段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从事所报考专业在职工作两年以上,业务能力突出在省级以上杂志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编学术著作或获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须有证书)。

4.报考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相近,口腔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不招收跨专业考生;

5.严格控制从事临床医学专业在职人员报考生物学专业;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报名办法

1.网报时间:2011年9月25至29日应届生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10月10至31日非应届考生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chinayz.com.cn或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届时详见国家教育部网上通知。

2.现场报名:2011年11月10至14日到所选报名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考费,现场确认。具体事宜考生可向当地报名点咨询或详见报名点通知

※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佳木斯大学”考点,于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考试。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3.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西医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4.复试:复试期间登陆佳木斯大学网站查询相关安排。

六、奖、助体系

1.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

2.资助体系: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助学贷款。

参见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规定。

七、学费及学制

1.学费: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各专业学费每年6000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各专业学费每年8000元。

2.学制: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八、录取相关政策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达到国家录取标准且被我校录取在各专业计划数内者,一律享受公费待遇。

2.我校每年选派部分优秀医学专业在校研究生赴日本高知大学公派留学一年。

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研[2011]63号文件要求,严格限制转学、转专业,不得跨门类转专业。

九、联系方式

大学网址:http://www.jmsu.org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218.7.123.179:8081

单位代码:10222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 邮编:154007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人:张宏 邮箱:jmsuyzb@163.com

电 话:(0454)8618499 传 真:(0454)8791594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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