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97915 次 日期:2016-03-12 14: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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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确保笔试、技能测试、录取工作安全、科学、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现制定《2016年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学办学特色,在基础知识考核的基础上,注重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以及专业综合素质考核,选拔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对报考专业兴趣浓厚并具备一定专业潜质的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省教育厅、省考试局以及社会监督的原则。按照教育部“二十六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

三、组织保证

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考试局指导下,成立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1.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长:魏应彬

副组长:桂占吉、刘明鹏

成员:符载冠、陈廷锋、周文玲、何锦旭、李维涛、苏杰、王康、罗孝友、季文天、白晓波、符策红、符应彬、肖友荣、尚志强、周夏雨

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事宜。

2.相应的工作组及相关职责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单招办”)及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单招办(挂在学院招生就业处):主任:符载冠成员:周文玲、钟裕林、刘方明、黄荣坚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及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负责准考证的制作及发放;协助财务处收取考生的报名费;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报备工作和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

(2)考务组:组长:李维涛成员:严丽丽、刘来权、季文天、白晓波、符策红、符应彬、肖友荣、尚志强、周夏雨

主要职责:负责技能测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密;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考场的编排及组织考试;负责技能测试评分、成绩的统计及汇总,提出测试结果。

(3)后勤保障组:组长:何锦旭副组长:苏杰、王康成员:何惠进、罗孝友、张春霞、王韬、孙友策、黎瑞成、杨健、孙江、杨少霞、王正宝、吴运俊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卫生、宣传和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院资格审核和考试、测试时的食、宿工作。

(4)纪检监督组:组长:陈廷锋成员:罗孝友、黄开平、王智忠、符东升、王涛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涉及单独招生的有关问题。

四、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备注
1 软件技术 3年   5200  
2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年   5200  
3 智能产品开发 3年   5200  
4 智能监控技术应用 3年   5200  
5 物联网工程技术 3年   5200  
6 市场营销 3年   5200  
7 烹调工艺与营养 3年   5200  
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5200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5200  
10 汽车电子技术 3年   5200  
11 移动通信技术 3年   5200  
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年   6800  
13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 3年   6800  
14 游戏设计 3年   5200  
15 传播与策划 3年   6000  
16 影视编导(数字媒体) 3年   5200  
17 包装艺术设计 3年   6800  
18 旅游英语 3年   5200  
19 商务英语 3年   5200  
20 音乐制作 3年   5200  
21 歌舞表演 3年   6800  
22 现代流行音乐 3年   6800  
23 财务管理 3年   5200  
24 计算机网络技术 2年,3年   5200 中职生学制2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
25 会计 2年,3年   5200 中职生学制2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
26 应用电子技术 2年,3年   5200 中职生学制2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
27 动漫设计与制作 2年,3年   5200 中职生学制2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
28 计算机应用技术 2年,3年   5200 中职生学制2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
29 电子商务 2年,3年   5200 中职生学制2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
30 酒店管理 2年,3年   5200 中职生学制2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
31 旅游管理 2年,3年   5200 中职生学制2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
合计        

五、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2.在我省有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3.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在读学生;

4.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6日8:00至20日17:30。

(三)考生报名程序

1.3月16日8:00至20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考生3月26日至28日,到我院综合楼1113房提交报名材料,拍照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对报名材料的审查。

3.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

4.4月8日至9日到报考学校领取《准考证》(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3.在校二年级学生证明(在读二年级中职生提交);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5.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省外中职学校毕业且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7.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8.从业证明(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在报名之前要对拟报考的学校、专业进行详尽的了解,并需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应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尤其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要重点核对,否则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而造成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以多次上网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得再更改信息。

4.每个考生(含在读二年级学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学校和专业;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5.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7.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为:《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以及职业生涯和规划3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技能测试由我院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给分,考试成绩通过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

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50分,录取时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3.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将所取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报考学校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面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

日期 4月10日
科目及时间 9:00—10:00 语文 10:30—11:30 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 12:0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地点 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七、成绩公布

我院将在4月25日前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公布成绩。

八、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2.成绩计算: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总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累计组成。

3.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录取控制线多人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有优秀称号、运动成绩突出或有特长的考生。

4.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被报考学校拟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在2017年5月10日至5月15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所录取的高职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2015年已被报考学校拟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在今年的5月10日至5月15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所录取的高职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九、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我院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十、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一)为顺利完成2016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考试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考试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及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属于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相关待遇和政策。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2016年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三)本方案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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