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实施办法
来源: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2152 次 日期:2016-03-15 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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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生【2016】29号)精神,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为保证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该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导下,以陕西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在以生为本的前提下选拔合格人才,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同时规范操作手段,严肃政策、严密程序、严格管理,做好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学院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

(二)对申请入学考生进行相应的考核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和个人素养。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三)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三、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主动邀请市招办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自觉配合市督察员开展工作。

(三)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实施办法,决定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环节的工作。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的各环节工作,对招生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五)学院教务处是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机构,负责试卷保密、监考人员选派、考试组织、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试题命制、面试评分标准制定、成绩汇总等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录取工作组织实施机构,负责招生宣传、现场确认、志愿填报、报到注册、录取手续办理等工作。

四、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2.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简称三校生)。

五、招生计划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学院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批准后,由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六、报考环节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或学院招生网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zsw.scy.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二)现场确认。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于2016年3月10日8:00至3月18日12:00到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学院于2016年3月1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3月19日8:30—11:30统一进行文化素质笔试,14:00—18:00分组进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面试。

(四)预录取。学院于2016年4月5日前将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4月5日后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五)报到。预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4月13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学院注册报到。请考生于4月5日后从学院招生网上查询报到须知和报到流程。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七、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市考试管理中心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内容:高考学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考试内容不超出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2.面试: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人文素质、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对三校生入学申请者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人文素质、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水平。

3.计分办法: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得分为考生总分。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九、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按报名人数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二)学院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三)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十、违规处理

对于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考试管理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一)根据陕西省关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精神,已被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且报到注册的考生,不能参加陕西省2016年高考或单招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陕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或单招高考,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四)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scy.cn

学院招生网:http://zsw.scy.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2000/33732444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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