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经自治区职改办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将于即日起接受证书申办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6年3月15日—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址:
(一)南宁市建政路3号办公楼一楼7号窗
(二)业务咨询电话:0771—5668589、5618053
三、所需材料:
领证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批文原件(代领请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委托函)。
四、批文的领取:
批文请到办公楼一楼7号窗领取。
五、以下人员因照片不合格,请提供一张2寸和申报时一致的个人彩色清晰证件照(办证用),名单如下:
经济系列高级(2人)
石小军 赵静雅
南宁市职改办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一、单位委托函模板
二、各系列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home/Content/96eb8e9d-1676-4acc-8b06-a5c900f25fb5
1、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
2、经济系列副高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
3、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
4、职工教育系统副高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