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广大考生,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59号)精神,现将国家和省统一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范围
全国统一鉴定职业8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二级、一级);全省统一鉴定职业10个:秘书(五级、四级、三级)、营销师(五级、四级、三级)、物流师、电子商务师、公共营养师、信用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保安员、创业咨询师。国家、省统一鉴定具体的职业等级、考试时间、考核方案见附件1、2、3、4。国家和省今年对统一鉴定的部分职业进行了如下调整:
1.创业咨询师(二级)为省新增的试验性鉴定职业。
2.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二级、一级)、秘书(二级)、网络编辑员、企业培训师(省)等五个职业,只接受补考人员报名,不再接受新生报名,考试合格者按照规定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原由省统一鉴定的企业培训师职业,今后纳入全国统一鉴定,合格者核发国家统一鉴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4.原由省统一鉴定的公关员、采购师、物业管理员、社会工作者等四个职业,今后纳入市统一鉴定。正常工作日期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均接受考生报名。
二、考试及报名时间
统考时间 | 报名时间 | |
上半年 | 5月21-22日 | 3月8日-4月8日 |
下半年 | 11月19-20日 | 8月18日-9月30日 |
各职业具体的考试时间见附件1、2。报名期限内正常工作日期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均接受考生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报名机构(附件5、6)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材料:① 2寸近期同底证件照3张;②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单位出具的职业年限证明原件。
2.统一鉴定各职业具体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见附件7。
3.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考生单科合格的成绩1年内有效,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补考。补考人员报名信息一律在考务管理平台中提取。
四、相关工作
1. 统考信息发布网站:“盐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www.ycjdw.gov.cn)”、“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ychrss.gov.cn)”,欢迎广大考生登陆查询。
2. 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市属各报名点负责。报名人员信息统一由报名机构按照国家考务平台操作要求网上申报,要确保考生信息准确、完整、安全。
3.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原件统一在复审现场退回(由报名机构负责返还),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市统一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终审。
4.统一鉴定报名考试费,按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4〕465号)规定标准收取。
5. 盐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文港北路18号402室)邮编:224000,联系电话:0515-88156583。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