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学院2016年春季招生考场规则
来源:上海金融学院 阅读:725 次 日期:2016-03-16 1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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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引导员、面试专家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现场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春招准考证》或《春招笔试通知单》、《上海金融学院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有照片)、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我校综合面试。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侯考室备考,考生在分组抽签工作开始后(考前10分钟),不准再进入考场。面试时若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记录。考生应当主动接受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面试时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律按作弊论处并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请认真听取考务人员的面试要求讲解;同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和进行现场抽签。

五、考生引导入场后,请按抽签序号对应入座,请考生要认真听取引导员的安排指令并按要求执行后续抽签操作。

六、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等行为的,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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