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0名,主要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8名,主要从事检察事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勤奋好学、团结合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和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二)岗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考程序及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赣州法院网、赣州检察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连续发布5个工作日。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9:00—3月30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报名均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进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考试网上报名专题”,点击“考生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表》,记下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报考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本人的登录标识,必须牢记)。核对信息无误后,请立即上传考生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和选择报考科目,并提交网上照片审查。以上操作均要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提交成功的考生进入网上照片审查等待队列。网上照片审查通过后,需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报考实行诚信报名,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注册并通过照片审查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可使用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登录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每人50元。
对成功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公布核减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考生所缴费用由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直接网上退还到考生缴费账号。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16年4月13日上午9:00--4月15日下午17:00)登录赣州市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三)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
(四)体能测试。仅要求报法院司法警察岗的人员参加。测试内容按照《201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1.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评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报法院司法警察岗的人员还要求体能测试合格),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将入闱人员名单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进行公告。若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可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进行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见入闱面试人员公告),报考法院岗位的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04号)10楼会议室、报考检察院岗位的到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3号)9楼902办公室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一式二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半年内)与《报名表》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
对经过现场资格审查且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入闱名单。面试结束后,若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则依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则考生面试成绩在65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体检环节。入闱名单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发布。
2.体检。体检入闱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则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如遇同分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3.考察。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分别由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安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分别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表现良好者,可以继续聘用。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执行市级现行临聘人员工资标准(2016年每人每月1950元),加中餐和交通补贴(2016年每人每月478元)。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负担。
(二)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委驻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8173469(法院)
0797-8402902(检察院)
考务咨询电话:0797-8179899、817443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71813(法院)
0797-8402511(检察院)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