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 阅读:1092 次 日期:2016-03-17 11: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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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2号)精神,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22日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11月6日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14:00-17:00 二、三级笔译实务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语种和级别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设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

根据国家考务工作分工,我省2016年5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开设英语一级笔译、二级笔译、三级笔译和日语一级笔译、二级笔译、三级笔译考试,11月开设英语二级笔译和三级笔译考试。其他专业、级别语种考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12333,网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执行。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专业为“英语笔译(1科)”、“日语笔译(1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0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2。

(四)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五、报名时间和报考流程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2016年上半年5月22日笔译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15日9:00-3月30日17:00。2016年下半年11月6日笔译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8月23日9:00-9月9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13〕302号文规定执行,我省一级笔译翻译每人355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205元,三级笔译翻译每人175元。

报考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并填写《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联系不畅通、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2.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原始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相片小于15k。

3.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填报信息和照片上传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请务必下载并打印《2016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以便考后复核和考生个人存档。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请考生自行保管《报名表》,待该项考试合格成绩公布后,按照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公布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其中,报考一级笔译以及二级笔译免1科的考生需提交复核材料)。因此,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表》。

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网上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六、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5月16日9:00-5月20日17:00期间,下半年在10月31日9:00-11月4日17:00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2.该项考试全省实行封闭式管理,即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踩点,准时到场参加考试。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七、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1.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2.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八、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程序。全省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接收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复核材料并复核。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要求,请报考一级笔译考试以及免试部分科目(二级笔译免1科)考试的考生按照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公布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附件4)。报考二级笔译2科以及三级笔译考试的考生考后无需提交复核材料。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九、证书领取

全省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十、其他注意事项

1.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2.各语种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开考前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英语和日语的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3.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6.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考务工作另行安排,具体请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查看相关信息,报名网址为广东人事考试网。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06所)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

5.代办委托书

更多信息请查看其他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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