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16〕4 号)、《关于做好选拔“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指导意见》(川组通〔2016〕15 号)和《关于做好从乡镇“四类人员”中选拔乡镇副科职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工作的通知》(凉组通〔2016〕5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经县委研究,决定从全县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驻村第一书记、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四类人员”中选拔部分乡镇副科职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根据乡镇领导班子职数规定和行政编制空缺情况,结合报名情况确定选拔乡镇副科职领导数量。公开选拔出的拟任人选安排,由县委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考虑。
二、资格条件
参加选拔的人员不超过 45 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除符合公务员报考基本条件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乡镇机关事业干部(包括编制在县直部门,但在乡镇工作的站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和其他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参加工作 4 周年以上,且有1周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符合提拔任副科级领导干部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对应资格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参加工作 4 周年以上,且目前在第一书记岗位(含派驻美姑县贫困村党支部第一书记,2月25日前在岗、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 2/3 工作日),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优秀村干部:近五年获得过各级党委、政府综合类表扬、表彰,连续任职3 周年以上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但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少于 1 周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现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曾担任过村党组织书记1周年以上,且连续担任两项职务3周年以上的纳入选拔对象。
(四)大学生村官:任满2个聘期,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届且目前在岗,大专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禁毒防艾工作优秀、藏区软乡弱村整顿合格,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1 周年以上的可为1个聘期以上)。正在考核转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也可纳入选拔对象。
“四类人员”任职时间、年龄、聘期、工作经历、取得学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拔:
1.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吸食毒品行为的;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近五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替考或其他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9.违反计划生育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个人报名的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和《报名登记表》(附件)到县委组织部报名,组织推荐报名的由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和资格条件,征求本人意见后向县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推荐,并由报名者个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完善相关资料。报名者身份以参加选拔时所从事的工作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编制管理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每名人员只能参加一类人员、一个职位的选拔。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核准报名人员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重要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程。符合资格和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数比例应不低于 3:1。
(三)履职基本知识及能力考核。全州分类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组织任职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考核,主要测试考核“四类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政策法律水平、领导能力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基本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轮选拔。
(四)综合比选考察。县委组织部分类组建面谈小组,分类组织入围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情况按1: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工作采取实绩量化考核等方式进行。
(五)研究确定人选。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统筹考虑乡镇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换届人事安排等因素,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及任职建议报县委,县委常委会在建议人选范围内研究确定任职提名人选。
(六)正式提交选举。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常委会确定的人选,提出乡镇领导班子结构性人选和政策性配备意见,及时向有关乡镇党委反馈,由乡镇党委纳入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县委批复,提交乡镇党代会、人代会正式选举。
(七)管理使用。对经选举当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四类人员”,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正式纳入乡镇副科职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使用。未当选的,原身份不变。对当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当选后可享受相应待遇,工作在第一书记岗位,驻村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到岗履职。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3月2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手续: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聘(录)用文件、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1式2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编制在乡镇的事业人员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编制在县直部门的乡镇站所事业人员,由县直部门审核;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由派出单位和所在乡镇党委共同审核),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二)其他环节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选纪律
(一)推荐单位和报名人员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材料造假、资格不符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人员应试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推荐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选拔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有关人员必须遵守公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会东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4—5424791,0834—5420329。
中共会东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