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根据《关于做好选拔“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指导意见》(川组通〔2016〕15号)和《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四类人员”中选拔乡镇副科职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工作的通知》(凉组通〔2016〕53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州委组织部同意,决定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四类人员”中选拔一批乡镇副科职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全县从“四类人员”中共选拔乡镇副科职领导班子成员人选36名,原则上每个乡镇1名。各类人员选拔名额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由县委组织部统筹调剂。
二、资格条件
坚持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三重”导向,参加选拔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除符合公务员报考基本条件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参加工作4周年以上,且有1周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符合提拔任副科级领导干部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对应资格条件,大专以上学历。重点从乡镇机关事业干部中选拔(包括编制在县直部门,但在乡镇工作的站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不含事业编制工勤人员),突出“四个优先”,即担任站所负责人满1周年以上的优先,有技术职称的优先,急难险重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优先,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对象优先。
(二)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参加工作4周年以上,且目前在第一书记岗位(2月25日前在岗、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3工作日),大专以上学历。重点从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中选拔,突出“三个优先”,即在极度贫困村任职且工作成绩显著的优先,个人连续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优先,到村任职前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优秀村干部:近五年获得过各级党委、政府综合类表扬、表彰,重点从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3周年以上的现职人员中选拔(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但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少于1周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突出“三个优先”,即受到省委、州委、县委表彰表扬的优先,党组织分类定级为先进的优先,软村转强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禁毒防艾工作优秀的优先。
(四)大学生村官:任满2个聘期,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1届且目前在岗,大专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禁毒防艾工作优秀,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周年以上的可为1个聘期以上)。担任村党组织书记2周年以上的优先,其他人员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表扬的优先。正在考核转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也可纳入选拔对象。
“四类人员”任职时间、年龄、聘期、工作经历、取得学历时间计算截至2016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拔:
1.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吸食毒品行为的;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近五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替考或其他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9.违反计划生育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个人报名的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和《报名登记表》到县委组织部报名(会东派驻美姑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可在会东或美姑组织部报名,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组织推荐报名的由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和资格条件,征求本人意见后向县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推荐,并由报名者个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完善相关资料。报名者身份以参加选拔时所从事的工作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编制管理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每名人员只能参加一类人员、一个职位的选拔。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2日下午5:30前截止。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3.《报名登记表》1份;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5.获奖依据原件和复印件1份;6.干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乡镇党委出具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核准报名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重要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程。符合资格和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比例应不低于3:1。
(三)履职基本知识及能力考核。3月底前,州上分类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考试,主要测试考核“四类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政策法律水平、领导能力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基本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轮选拔。
(四)综合比选考察。4月上旬,按照州上要求分类组建面谈小组,分类组织入围人员进行集体面谈,根据面谈情况按照1: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资格,并由县委研判确定递补人选)。县委组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人选采取实绩量化考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
(五)研究确定人选。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统筹考虑乡镇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换届人事安排等因素,召开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及任职建议。县委召开常委会,在建议人选范围内研究确定任职提名人选。
(六)正式提交选举。县委组织部把县委常委会确定的人选,作为乡镇领导班子结构性人选和政策性配备意见,及时向乡镇党委反馈,由乡镇党委纳入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县委批复,提交乡镇党代会(党员大会)、人代会正式选举。
四、纪律要求
“四类人员”选拔工作敏感性强、关注度高,事关全局、利在长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以坚决态度、果断措施狠刹歪风邪气。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履行好考察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把关。本次选拔实行全程“放下”。推荐单位和报名人员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档案、材料造假、资格不符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人员应试资格。同时,将严肃追究推荐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4-8242209、0834-8241111或12380
咨询电话:0834-8240802
中共美姑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