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近日完成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的审核工作,请报考我校的免试优秀运动员于3月18日前领取本人报名材料,将全部材料于3月20日前报人事关系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核。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5﹞163号)要求,免试报名材料须于2016年3月20日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负责接收优秀运动员申报材料,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办理。
另,考生需将加盖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公章的《审批表》发送传真至010-6298904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