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2016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公告
来源:国际关系学院 阅读:635 次 日期:2016-03-18 14: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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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以下专业各有若干名额接受调剂。现将调剂信息公告如下,欢迎满足条件的考生积极报名。

一、接受调剂专业

1.西方经济学(学术型) 2.国际公共采购学(学术型)

3.英语语言文学(学术型) 4.日语语言文学(学术型)

5.应用化学 (学术型)

6.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

7.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8.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二、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只接收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的考生调剂。

三、调剂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开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调剂,我校于3月18日下午3:00接收考生调剂申请。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中国研招网申请,我校不接受考生通过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出的调剂申请。

2. 我校研招办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后,将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人的总分和单课分,按照1:2的比例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出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接受调剂”才能参加复试。我校将在调剂复试名额报满后关闭调剂系统。

3. 我校将尽早公布调剂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请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发布的招生信息。

4. 调剂复试结束后,我校将及时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不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

2016年3月17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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