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台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 的公告》规定,“录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2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指标或不开考。其中,中小学语文、中学社会、中学政治、中学地理学科按1:1.5及以上的比例开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按1:3及以上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指标或不开考”。
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录用岗位指标进行核减。
天台县教育局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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