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9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若2016年12月31日前已满22周岁,未满46周岁均符合报名条件);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7、具有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注:报名人数达到150人后,本次招聘报名自动结束。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进入飞驶特人才网(http://www.fsthr.com)或重庆人才公共信息网(http://www.cqrc.net),打开招聘信息,点击招聘信息下方“我要报名”按钮,如有飞驶特人才网个人会员账号可以直接登录账号导入个人信息,否则需手动录入个人信息,点击“提交报名表”提示网上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36号(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大厅一楼C区飞驶特公司招聘测评窗口)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持本人近期简历(附1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飞驶特公司通过短信或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飞驶特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四)面试
1、参加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按报考岗位现场抽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体检环节。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飞驶特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五)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145元,费用自理。根据实际情况,若医嘱需复查,可有一次复查机会,费用自理。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实施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南岸区人才智力交流中心签订派遣协议,工作地点为南岸区辖区内。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期限约定为两年,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基本工资22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同时单位为其缴纳五险,加班费根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实施,另设月考核奖,考核奖与工作实绩挂钩,每月600元(按季度发放)。
咨询电话:86898690 86833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