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湖南科技大学 阅读:783 次 日期:2016-03-19 14: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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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和湖南省考试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调整学位类型结构、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原则。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友金

副组长:刘宇文 施式亮

成 员:刘友金 刘宇文 施式亮 谢政才 岳文辉 杨 清 高文华

刘金明 李红革 戴树根 尹风雨 郭源君 姚京成 胡斌梁

屠 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由高文华兼任,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负责。

2、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宇文

副组长:刘友金

成 员:谢政才 高文华 刘金明 刘崇莲 姚京成

胡斌梁 屠 波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谢政才兼任(电话:58291337,58291312,58291000)。

3、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协调与管理。

4、各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当年应无直系亲属考生参加本学院复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整个复试过程须全程同步录像录音,并刻盘保存,复试结束后上交研究生招生办。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各学院硕士点数目、科研经费、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导师数以及往年录取人数等情况下达招生计划,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计划。教育硕士各方向招生计划直接划入方向所在学院学业学位招生总计划中。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分配的招生总计划。学校下达各学院招生计划,在3月28日前没完成的,由学校重新分配。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复试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倍以内。学术型、专业学位分别划线,学院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提出划线原则,在3月21日12:00前报研招办审定,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在校园网统一公布。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首先在院内相近学科调剂。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生源的学院,须安排专人及时与研招办合作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根据国家政策进行择优调剂考生(原则上应调剂本专业考生),调剂复试人数控制在计划缺额数的1.2倍以内。照顾类专业可以根据上线人数适当放宽复试比例。

4、个别须调专业的考生,必须提前办理转专业手续,在研究生院招生办领取《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转专业申请表》,并于3月23日之前上交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综合办公楼320室)。同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参加调入专业复试。

5、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并接受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政治、英语≥25分,专业课≥50分,总分≥200。

6、调剂考生操作:校外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陆(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填写调剂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未在招生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

四、复试时间与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3月25日-3月27日。3月25日9:00-17:00办理报到和资格审查手续。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办公楼主楼一楼。

2、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

3、复试安排:3月26日上午专业笔试; 3月26日下午综合面试;3月26日晚上同等学力加试;3月27日组织师生互选并确定拟录取名单,3月28日17:30前,学院上报复试材料和拟录名单。

4、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规定,复试考生须缴纳120元复试费。

五、复试形式与排队录取

1、专业笔试:由各学院组织,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命题、考试的要求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教育硕士的专业笔试统一由教育学院命题并组织复试,教育学院须及时将笔试成绩交方向所在学院。

2、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教育硕士综合面试由方向所在学院组织。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由各学院组织。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录取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初试总分×0.2×0.6+专业笔试成绩×0.25+综合面试成绩×0.15。

5、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复试中须考《思想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命题、组考、改卷),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

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初试总分÷3)×0.6+专业笔试成绩×0.25+综合面试成绩×0.10+思想政治理论×0.05。

6、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总成绩由方向所在学院计算,拟录名单由方向所在学院确定并上报。

7、复试结束后要及时评卷给出各科成绩。并及时将复试成绩和拟录名单张榜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8、3月27日18:00前,学院组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登陆网上调剂平台进行拟录取确认,办理调档签字等手续。未在上述时间前进入网上调剂平台进行同意录取确认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9、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进行师生互选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协议》,学院保存。

10、3月28日17:00前,请各学院将《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成绩登分表》等相关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20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屠老师邮箱。

1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2、破格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破格复试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六、复试工作准备

1、3月18日起,学院指定专人和研招办合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平台,各学院选择调剂考生名单通过qq发招生办。由研招办按复试比例人数发复试通知。

2、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复试各项准备,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小组名单、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人数比例、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外校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复试时间、地点、程序、方式等),形成文字材料,由院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于3月21日下午17:00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安排必须于3月24日前张贴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教育学院须与方向所在学院衔接好复试安排与成绩传递的时间。

3、各学院要按学校相关规定确定本院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及招生人数(每位导师招生数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不超过4人/年),提前向考生公布。招生指标应向科研经费充足,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导师倾斜。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

1、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在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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