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宿迁人事考试中心 阅读:1240 次 日期:2016-03-21 14: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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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7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共同负责。考试报名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市考试鉴定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初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21日、22日。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5月21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2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将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3月21日—30日,宿迁市考区新考生报名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29、30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4日。本次宿迁市考区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审核状态通过后请及时缴费,缴费完成报名方视成功。

(三)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环境保护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等组织工作。要积极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五)宿迁市考区新报考人员请于3月29日、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市考试鉴定中心一楼大厅接受资格审核,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三峰路(原紫薇大道17号)办公楼一楼东大厅。网上信息审核状态通过可即可以缴费,全省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4日。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证明处,必须填写:“该同志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满**年”字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名表证明处填写详实后,此项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凡使用假学历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六)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七)5月13日—1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或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http://zg.cpta.com.cn/examfront/admissionNoLogin!selectexam.action),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环境保护厅将在江苏环保网上另行通知。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 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九、其他事项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政策咨询,请联系:12333或0527-84359049。有关考务技术问题,请查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考试服务导航“常见问题”专栏(http://www.sqrsks.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4),或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780。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21日

附件: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网上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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