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北京服装学院 阅读:620 次 日期:2016-03-21 14: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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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精神,为保证北京服装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1.各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艺术学理论 18
美术学 6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8
设计学 44
艺术 156
机械电子工程 7
材料科学与工程 22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16
化学工程与技术 4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7
服装设计与工程 23
企业管理 10
会计学 6
国际商务 13
总计 340

2.复试标准为:

工学(08)总分265,单科(满分100)36、(满分150)54

艺术(13)总分335,单科(满分100)34、(满分150)51

法学(03)总分315,单科(满分100)45、(满分150)68

管理学(12)总分335,单科(满分100)45、(满分150)68

国际商务(02)总分325,单科(满分100)45、(满分150)68

3.复试比例:复试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全校不做统一的规定。

(二)复试工作办法的具体内容

1.复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含专业实验技能)、面试(含专业实验技能)、英语口语测试三部分组成。专业基础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30%,英语口语测试占10%。

(1)专业笔试(含专业实验技能):考试时间至少为100分钟,满分为60分;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

(2)面试(含专业实验技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面试成绩满分为30分。按下表综合面试指标体系设计提问并打分。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评定成绩后,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面试成绩。

考核指标 分值
考生基本情况及经历 5
对本学科专业的认识 5
硕士阶段研究设想 5
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 10
其他素质 5
总分 30

(3)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

英语口语(10分)+面试(30分)+专业笔试(60分)=复试总分10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通过人事档案审查和政审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由二级学院自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2.复试成绩汇总、复试材料归档

三、复试时间及程序

复试考生在复试前(工作日)须到北京服装学院研招办(基础实验楼206)进行资格审查,交复试费100元/人。考生需带齐以下材料,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复试通知书。

(1)毕业证(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2)身份证;(3)初试准考证。

四、线下生的确定原则

本校不招收线下生。

五、成绩评定及录取方法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填好《**专业研究生复试汇总表》。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60%;按总成绩排名名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名单

2.复试成绩中英语口语、面试或专业笔试不及格者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结果查询

复试结果4月中旬在校园网yjs.bift.edu.cn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七、调剂工作

1. 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化学工程与技术、企业管理、会计学、国际商务、机械电子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美术学、艺术学理论等方向接收外校调剂生。

2. 校内跨专业调剂和外校考生调剂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⑴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⑵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⑷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3. 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若未能参加我校复试,或复试未录取,可自行联系校外调剂。

4.部分专业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可能有缺额,届时再接收调剂,请随时关注我校官网。

八、监督电话

010-64288145,010-64288281,010-82837456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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