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射洪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招聘公告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1529 次 日期:2011-10-11 11: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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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新成立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该中心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事厅《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射洪县2011年公开招聘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射洪县范围内服务期满一年(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及以上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和符合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10月17日-1993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之间,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射洪县公开招聘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同仁路141号)。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其中,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3张,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本公告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射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表所注说明内容并按此要求填写)后粘贴在贴照片规定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并凭缴费收据到信息录入处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报考单位和一个岗位。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在资格审查处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11月3日至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到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同仁路14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缴费发票领取。

(六)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两科笔试费用(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共计100元/人;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考生报名时,到报名资格复审处办理减免手续。

四、考试

考试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考试方式及所占权重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共两科,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2.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不得小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3.笔试日期:2011年11月5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6.考试政策性加分: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下列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折合后的成绩中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团委、教育、民政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协议书或服务证、年度考核登记表、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优表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1)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符合其它加分条件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期满,每工作满1周年加2分,被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计计算,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被评为优秀的,不累计加分。

7. 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11月10日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2.根据考生笔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某岗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出现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则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至少应达到1:2,否则调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日期:2011年11月12日。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关注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

4.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11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同仁路141号)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5.进入面试程序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政策性加分)×60% +面试成绩×40%(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政审考察

考试后,根据招聘岗位聘用计划,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出现的人员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6839212)。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管理,经审核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3.所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

九、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3.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4.本公告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6629988

0825-6839212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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