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1010 次 日期:2016-03-22 14: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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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组通〔2016〕5号)精神,现将2016年德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以下简称公开遴选(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县、乡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其中:有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时间应满最低服务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2月29日。

(二)除基本条件外,公务员岗位还应满足:

各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中(不含垂直部门)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并且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

(三)除基本条件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还应满足: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四)除基本条件外,事业编制岗位还应满足: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中(不含教育类、医疗卫生类、改企类、文艺类事业单位和垂直部门单位)在编在职、担任副科长以下或聘任为八级以下管理岗位的人员,并且具有5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9:00至3月25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rsks.dzr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2016年德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选聘)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选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6年德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6年德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3、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到遴选(选聘)单位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将一式三份《报名表》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诚信承诺书》,于2016年3月25日17:00前以PDF格式发送至遴选(选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遴选(选聘)单位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资格一经遴选(选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工作全过程。遴选(选聘)单位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PDF格式的《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职位计划。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3月24日9:00至3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四)改报其他职位

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4月5日9:00至4月8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分上、下午设置两套试卷,卷面均为100分,按40%、60%的比例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选聘)单位提交《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落编手续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遴选(选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公开遴选(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遴选(选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选聘)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遴选(选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选聘)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核查考察对象档案,核实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凡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公开遴选(选聘)单位报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本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遴选(选聘)资格,要向遴选(选聘)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并从被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选聘)人员,由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和报考单位、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办理录用(聘任)手续以报名时职务为准,按所报考的岗位性质进行管理。

六、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综合楼三楼西侧。

政策咨询电话:

0534-2687129、2687084、268767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4-2345119(市考试测评中心)

德州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1、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遴选职位计划表

3、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4、2016年德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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