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余庆县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余庆县教育网 阅读:979 次 日期:2016-03-22 17: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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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县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余庆籍或户籍不在余庆而在余庆工作且人事档案在我县管理的社会人员。

二、条件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的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6年3月20日-4月15日)

1.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宣传。各镇(乡、街道办)和学校要加大宣传,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完成学历、普通话、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或者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证书)等材料准备工作。

(二)网上报名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29日)

1.申请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4号)、《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6]28号)的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①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

②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③申报人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以及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照网上规定的申请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请工作,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请网址:http://www.jszg.edu.cn)。如果无法打印申请表,则申请人需在现场确认点手工填写(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网上申请工作)。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均设在县教育局。

3.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4.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请认真阅读附件《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示意图》,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及体检阶段(2016年5月1日—5月27日)

1.现场确认工作。县教育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确认申请人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

2.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

3.体检工作。申请人员的体检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 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申请人员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务必于2016年5月15日—20日到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现场确认,并上交相关资料。

(四)认定阶段(2016年6月13日-7月5日)

1.县教育局对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的补充通知》(黔教人发[2004]222号)对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面向社会人员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非国考人员)见遵义市教育局网站通知。面向社会人员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非国考人员)见余庆县教育局网站通知。

四、严格把关,确保认定质量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和思想品德鉴定等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二)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黔教发[2002]31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三)其他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宜

(一)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二)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和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幼儿园特岗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联系电话

余庆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24703899,24623683

(四)信息查询

2016年面向社会开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发布。网址: http://www.zyiedu.cn/。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通知公示均在“余庆县教育局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

余庆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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