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6]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石家庄考区此项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1、22日举行。考试科目为:
5月21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2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根据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精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从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指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以及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
2、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间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统一编号的证书。
3、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业务工作年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三、网上报名
2016年3月24日至4月7日17时30分,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选择相应入口进行预报名。其步骤: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注册完成后,录入报考信息、选择“石家庄考区”,上传审核过的本人照片、打印报名表(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还需在该网站下载免试表后手工填写),即完成预报名。考生最晚于4月7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
四、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5日至7日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槐安西路48号)6楼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手工填写(粘贴照片)的部分科目免试表(免试人员)。
(2)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及以上人员要求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还需携带相关免试材料(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或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一份须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五、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待考试管理机构确认报名信息后,请适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4日17时30分。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1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如需开具发票,请本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统一开票的,代办人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每个考生缴费的信息汇总表)于网上缴费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逾期受票据上交管理时限制约不再办理。
考生须注意以下情况:
1、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所学专业不合要求(对相关专业的解释附件1);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6、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六、准考证打印
2016年5月13日-19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网站打印准考证,至考试开始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七、试卷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四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连续滚动);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级别为考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八、收费标准
根据省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0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56元,报名费10元。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