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等23项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计价》科目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84分(试卷满分为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科目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的土建、安装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四、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六、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九、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十、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十一、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核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十二、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
十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十四、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十五、管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管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十六、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6分(试卷满分均为110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为160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
十七、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十八、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十九、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十、2015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十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国家合格标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维文经济合格标准:维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合格标准为各科目总分84分。
二十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科目合格标准为120分(试卷满分为20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
二十三、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考试成绩可通过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查询。以上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证书时,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登记表》一式一份,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报《新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盘并填写《申领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一式两份,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证书后,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盖章。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