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 阅读:1041 次 日期:2016-03-23 1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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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各学院、学科复试分数线

院系名称 学科/专业学位代码 学科/专业学位名称 政治/管理类联考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 080100 力学 34 34 51 51 265
080200 机械工程 36 36 54 54 297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6 36 54 54 265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307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36 36 54 54 265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6 36 54 54 276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6 36 54 54 293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78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94
建筑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01-05方向 48 48 70 70 325
081400 土木工程06方向 36 36 54 54 337
081400 土木工程07方向 36 36 54 54 310
081500 水利工程 34 34 51 51 265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36 36 54 54 265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01-06方向 52 52 70 70 320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07方向 36 36 54 54 297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08方向 36 36 54 54 301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070304 物理化学 39 39 59 59 285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4 34 51 51 310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36 36 54 54 265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6 36 54 54 317
085206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34 34 51 51 295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应用数理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45 45 68 68 359
070100 数学 39 39 59 59 351
070200 物理学 39 39 59 59 285
071400 统计学 50 50 105 105 355
080300 光学工程 36 36 54 54 265
计算机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40 60 60 280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40 40 60 60 29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6 36 54 54 294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45 45 68 68 325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45 45 68 68 335
120200 工商管理 45 45 68 68 335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78 39 ¾ ¾ 165
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78 39 ¾ ¾ 165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81300 建筑学 36 36 54 100 310
083300 城乡规划学 36 36 54 54 310
085100 建筑学(专业学位) 36 36 54 99 265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342
085300 城市规划(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激光工程研究院 070200 物理学 39 39 59 59 285
080300 光学工程 36 36 54 54 265
085202 光学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30300 社会学 45 45 68 68 315
035200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45 45 68 68 315
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1000 生物学 39 39 59 59 285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36 36 54 54 265
085230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53 53 80 80 350
软件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36 36 54 54 265
085212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固体微结构与性能研究所 070200 物理学 39 39 59 59 285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6 36 54 54 265
高等教育研究所 040100 教育学 45 45 135 ¾ 320
045100 教育(专业学位) 45 45 68 68 320
循环经济研究院 0202J1 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交叉学科) 45 45 68 68 325
0805J2 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交叉学科) 36 36 54 54 265
0830J3 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交叉学科) 36 36 54 54 265
艺术设计学院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130500 设计学 34 34 51 51 335
135100 艺术(专业学位) 34 34 51 51 33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45 45 68 68 315
城市交通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6 36 54 54 265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6 36 54 54 265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36 36 54 54 265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88
北京科学与工程计算研究院 070100 数学 39 39 59 59 285
北京未来网络科技创新中心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6 36 54 54 265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6 36 54 54 265
单独考试 020200 应用经济学 40 40 60 60 310
030300 社会学 40 40 60 60 310
085230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 40 40 60 60 310

二、复试工作

1. 复试组织

复试过程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招生质量。同时,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校纪检办公室对今年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全程监督。

校院两级管理,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负责的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学院内部按复试学科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指导教师不少于4人)。

2. 确定复试名单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公布。以网上公布名单为准(不含推免生)。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1.2-1:1.5。

调剂生复试名单复试前上网公示,并由相关学院在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确认。对于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申请破格复试基本条件是国家急需但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同时考生专业素质优良且是成绩稍低于国家线,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科人才培养的需要集体审核,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破格复试。

3. 复试资格审查

每个考生复试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等材料,详见《北京工业大学关于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附件1)

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对其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见《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生政审及资审表》(附件3)。

4.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含外语、专业、综合三个方面:

外语:对所有复试考生都要进行外语听、说能力的测试。测试均由各学院、学科结合专业知识在复试时进行。

专业:专业笔试科目考生可进入我校研招网查阅复试科目。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可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具体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分析问题能力、实际经验、人文素质、举止及礼仪、心理状况等。

每名考生面试总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各为100分。

政审: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或复试后4月11日前提交《政审表》(见附件2),考生可以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

心理测试:每一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都需按学院的安排进行网上心理测试。

5. 复试成绩量化标准

学术型硕士: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10%,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50%;

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10%,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50%;

复试成绩满分10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60)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提高生源质量,保障公平公正,学校各学科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1.2-1:1.5。生源不足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通过校内外调剂实现差额复试。

学校接收调剂的基本原则是以生源质量为核心,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核、选拔的基本条件是本科就读高校教学质量优异,且考生学习成绩优良。

学校接收调剂的基本程序是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申请等,否则调剂无效。各学院、学科根据调剂基本原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科调剂数量,审核选拔出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校内调剂也要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服务系统”中完成。

一志愿考生向校外调剂。高于我校自划线但未被我校录取一志愿考生,以及一志愿未达到我校各专业公布分数线但高于教育部一区分数线或只符合教育部二区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完成调剂手续。需要办理初试试卷调出的考生持接收单位开具的《调取初试试卷函》,于4月8日后到北工大研招办(第二教学楼317)办理,学校于4月25日集中寄送调出考生初试试卷。

四、录取工作

1. 学科按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

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

全国统考及单独考试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加权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0.2×50% ] + [复试成绩总分×50%]

管理类联考MBA/MPA:加权总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1/3×50% ] + [复试成绩总分×50%]

2. 录取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研招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五、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1 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 3月18日
2 接收调剂生注:调剂生参加复试名单由各学院随时通知。 3月18日—3月29日
3 资格审查、复试 3月24日—3月29日
4 体检 3月25-27日(周五、周六、周日)
5 网上开通心理测试系统 3月24日—3月29日全天24小时
6 公示复试总成绩及排名(由本学院所公示) 复试结束后一周内
7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公示) 复试结束后一周内
8 发录取通知书 5月份

根据实际情况,各学院复试时间如有调整,以学院通知为准。

我校接待考生电话:010-67392533

我校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7392231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8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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