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10-13日公布的各科合格标准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2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62分;而在成绩通知单上的合格标准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5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5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50分。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10月13日公布的是建设部给出的指导合格标准,也就是参考合格标准,各省实际情况有所差别,各省可以参照建设部的指导合格标准和本省情况制定符合本省的合格标准。请以成绩通知单上建设厅定的合格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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