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2016年职业指导人员全国统考有关事项
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722 次 日期:2016-03-23 15: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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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审核

为加强规范管理,各鉴定机构要按照《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审核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格。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标准提出的“报考高级职业指导师,需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的要求以及“报考职业指导师,需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或二篇以上”的要求。现就发表论文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国家级刊物,一般是指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

(二)国家级刊物所发的增刊及论文集等,也予以认可。

(三)“二篇以上”指的是二篇及以上,“一篇以上”指的是一篇及以上。

(四)审核申报资格时,应要求报名者提交发表论文的刊物以便审核,同时提供论文复印件存档。

(五)论文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仅第一作者署名有效。

二、高级职业指导师答辩要求

(一)各鉴定机构应成立职业指导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成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二)为提高答辩委员会的权威性,答辩委员会成员应至少包括1名全国星级职业指导师(参见中国就业网上星级职业指导师名录)。

(三)高级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综合评审评分标准附后。

三、鉴定教材

2016年鉴定采用新版教材,各省请自行联系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购买。

教材共四本,分别为《创新职业指导——新理念(第二版)》、《创新职业指导——新操作(第二版)》(职业指导员和助理职业指导师)、《创新职业指导——新实践(第二版)》(职业指导师和高级职业指导师)和《职业指导师必备法律知识》。

职业指导师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论文写作评分标准)

一、论文题目(任选一题)

1、试论如何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

2、试论如何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指导;

3、试论如何开展企业用人指导;

4、试论如何推动高校职业指导工作的开展;

5、试论如何做好特殊群体(如残疾人、退役运动员等)的职业指导;

6、试论如何实现更高质量的职业指导;

7、职业指导典型案例撰写;

8、职业指导新技术、新方法或新工具推介。

二、评分原则

1、有明显抄袭行为或请人代写的,可评为不及格;

2、主要论点出现明显错误的,可评为不及格;

3、未达到评分标准要求的,按评分标准扣分;

4、不能在各项评分标准上另加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5、5名评委对同一篇论文同时分别进行评定。

三、评分标准

论文写作为100分,成绩为60分(含60分)以上为及格。

序号 评分项目 考核内容及要求 配分 评分标准
主题与立论 观点正确,符合实际工作情况。 20 所论述主题与实际情况相符,8分;对促进工作有现实意义,12分。
论据和设想 论据和设想充分。 16 论据充分,12分;事例具有典型性,4分。
内容完整性 内容完整。 12 内容完整,12分;基本完整,8分;不完整,0分。
措施可行性 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 24 所提对策措施必须根据本地区实际、具备可行性,12分;所提各项措施必须具体、可操作,12分。
论述过程 逻辑严密、结构完整、系统性强。 16 论述层次分明,叙述与结构完整,逻辑严谨,16分;每出现一逻辑错误,扣2分,扣完为止。
文字表述 语言准确,行文流畅,文字简练。 12 通顺无病句,12分;每出现一病句,扣2分,扣完为止。

四、特别提示

1、可在给定的论文题目下加副标题,对论文内容进行聚焦;

2、部里每年计划举行职业指导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各地可推荐优秀论文参与评选(详见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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