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福田区委党校对拟选聘人员进行了考察,现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至3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地址:区委大楼1808B室;联系电话:82918333—186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福田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相关公示对象的受聘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福田区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3日
附件:事业单位选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名单详情请见http://www.szft.gov.cn/zf/ztbd/ftqzkzl/201603/t20160324_493704.html
序号 | 姓名 | 备注 |
1 | 张鑫 | 博士选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