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是否招到 |
药学院(张院长电话:0574-88227845,邮箱:1132049197@qq.com) |
教师 |
专技 |
1 |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 |
基础医学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对主持过省部级科研课题的或具有高校工作经历且是专业带头人的正、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
|
教师 |
专技 |
1 |
海洋药物或海洋生物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
教师 |
专技 |
4 |
药学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
教师 |
专技 |
2 |
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正高职称。 |
|
制药工程学院(李院长0574-88220291) |
教师 |
专技 |
1 |
生物学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且拥有正高职称。 |
|
教师 |
专技 |
1 |
分子生物学与免疫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
教师 |
专技 |
1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
教师 |
专技 |
2 |
化学工程与技术或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且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
教师 |
专技 |
1 |
药学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
教师 |
专技 |
2 |
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副高职称。 |
|
教师 |
专技 |
1 |
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正高职称。 |
|
商学院(罗院长0574-88222702) |
教师 |
专技 |
1 |
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且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
教师 |
专技 |
1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
教师 |
专技 |
1 |
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年龄40周岁以下。 |
|
中药学院(凌院长0574-88223063) |
教师 |
专技 |
2 |
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为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正高职称。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对主持过省部级科研课题的或具有高校工作经历且是专业带头人的正、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
|
教师 |
专技 |
3 |
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本科阶段为中药学或中医学相关专业。 |
|
教师 |
专技 |
3 |
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本科阶段为保健品、中药学或中医学相关专业。 |
|
食品学院(师院长0574-88222700) |
教师 |
专技 |
1 |
食品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
医疗器械学院(周院长0574-88223237) |
教师 |
专技 |
1 |
生物医学工程或仪器科学与技术或材料科学与工程或电子科学与技术或信息与通信工程或控制科学与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化学工程与技术或医学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正高职称。 |
|
教师 |
专技 |
1 |
生物医学工程或仪器科学与技术或材料科学与工程或电子科学与技术或信息与通信工程或控制科学与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化学工程与技术或医学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副高及以上职。 |
|
教师 |
专技 |
1 |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
教师 |
专技 |
1 |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或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
基础学院(姜院长0574-88224139) |
教师 |
专技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中共党员,年龄40周岁以下。 |
|
合计 |
|
35 |
|
|
|
|
|
备注:(1)职称、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取得和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无职称要求的岗位。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