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张双双同志为住房城乡建设部拟录用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29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10-58934515
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6年3月22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