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4年5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此次修法强调:“我们既然决定修法,就要从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出发,对那些丧尽天良、蓄意害人的违法犯罪分子,要通过修法,给予他们最严厉的处罚!”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政府应该对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坚决进行查处,并且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的代价。
——李克 强
要广泛普及食品与健康相关知识,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食品安全,坚决遏制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
——习近 平
[问题分析]
“最严处罚制度”要想真正落实到位,仍需迈过“三道坎”:
一是标准坎。要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最严处罚,一个前提条件是食品安全问题被发现,且能被认定。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许多很明显的食品安全问题,却无法被认定。最显而易见的例子莫过于“地沟油”了。过去几年,对地沟油的检测方法虽然有所升级,标准也有所提高,但依然无法完全检测出一种油是不是地沟油,一旦无法检测,警方就无法立案,对其进行“最严处罚”也无从谈起。这意味着,食品检测的技术与相关标准亟需提高。
二是监管坎。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与当前“九龙治水”的监管不无关系。没有发生问题时,卫生、质监、工商、环保、市政、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均有监管之责;一旦出现问题,各部门之间就会互相推诿“扯皮”,以此回避责任,当这些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时,处罚起来就比较困难了,而最终的结局,也很可能步入“法不责众”的沉疴。就此来说,对食品安全问题而言,必须改善“九龙治水”的局面,明确必要的责任主体。如此,要进行最严处罚时,才能找到处罚的对象。
三是执行坎。法规是纸面上的,能不能“照进现实”,执行是关键。一直以来,公众都在感叹,我们从来都不缺少法律法规,缺少的只是对法律法规的执行。一些法律法规之所以执行不力,一方面可能是利益掣肘,地方执法部门甚至担当着保护伞的角色;另一方面,则是缺乏对执法者本身的监管,或是对其的监管流于形式。如今,拟进行修改的法律法规,显然是极好的,若想让这份善意得到发挥,执行这一关,必须坚挺起来,对执法者的监督,便不能再走过场。
[对策措施]
一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
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
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申论命题分析]
2004年安徽省 申论真题:食品安全;2012年国家 申论(副省级)主题为社会道德,从食品、教育、医疗三方面进行考察,;2013年浙江 申论A卷真题资料5中,提出了食品安全问题,此套真题考察主题为诚信,食品安全作为企业诚信、个人诚信其中的一方面切入。
以上三套真题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可以单独命题,也可以作为命题中一个角度进行切入。
【参考范文】
以完善的法律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保障食品安全关系每个消费者切身利益,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是天大的事。当人们一边为《舌尖上的中国》“口水与泪水齐飞”,一边为吃哪个厂家猪肉、喝什么品牌奶粉而焦虑忧愁的时候,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已经“跌破表”了。而“舌尖上的安全” 一再失守,损伤的不仅是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还有政府的公信力,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产”“管”领域的任何疏漏都有可能对人们的“舌尖”造成致命威胁。从已经曝光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可以看出,威胁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不法企业的生产、不法商家的销售、监管的不力、处罚的轻飘等,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整顿也大都是“救火式”,哪儿出了问题就整治哪儿,没有实现制度化、法制化,以至于制劣售假屡禁不绝、愈演愈烈。要实现“产”“管”并举,一部完善的食品安全法是必不可少的利器。
相较于修订前,此次通过的修订草案重点作了四方面的完善:一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这四个方面,涵盖了食品安全的各个层面,尤其是完善追溯制度、建立最严格的处罚制度、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等,是对以往执法疲软非常有针对性的“猛药”。食品安全由于涉及环节众多,无论是生产者、销售者还是监管者,都缺乏终端意识,出了问题就“踢皮球”,十几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一杯奶、一棵豆芽菜的现象早已是见怪不怪。修订草案旨在通过加大对各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促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护航者,而非稻草人。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的大思路,则为构筑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提供了更多路径。要全方位守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必须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每个食品生产领域,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的力量是不现实的,必须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形成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恢恢天网。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党和政府捍卫人们“舌尖上的安全”的信心与决心,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更加有效地解决目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期待善政与法令的有机结合,让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法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终结者。
【点评】
该篇文章开头、结尾,分析、对策,结构完整且衔接不生硬,其中,引用古语与现代法规条例相结合的手法也值得考生学习。
其次,用语流畅、趣味性强。例如,“当人们一边为《舌尖上的中国》‘口水与泪水齐飞’,一边为吃哪个厂家猪肉、喝什么品牌奶粉而焦虑忧愁的时候,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已经‘跌破表’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整顿也大都是‘救火式’,哪儿出了问题就整治哪儿”等词语、句子,既能指出问题要害,又突显文字的灵活性,使考官在批改众多“八股文”和一般的作文时,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