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6年中招政策已确定
来源:成都招生考试网 阅读:839 次 日期:2016-03-26 14: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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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出台了我市2016年中招政策。与往年相比,2016年中招政策基本未作调整,2017年起对中考英语听力考试分值进行调整。

●中考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时间日期科目 上午9:00-11:00 下午
6月13日(星期一) 语文 物理(2:30-4:00)化学(4:30-5:30)
6月14日(星期二) 数学 英语(2:30-4:30)

●考试科目和计分办法

2016年中考考试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卷满分各100分,B卷满分各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单独进行,满分50分。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提前在四月份举行,由各区(市)县组织,满分各为10分,考试成绩共分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其分值对应为10分、8分、5分、0分。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A、B卷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卷成绩,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同时,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升学成绩满分为700分。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英语的A卷中有听力考试,其中,听力考试部分占25分,笔试部分占75分。从2017年起,对英语听力考试分值进行调整,听力考试部分占A卷的30分,笔试部分占A卷的70分。

●体育考试项目和分值

体育考试的项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由各区(市)县以县域为单位,统一组织。体育考试总分满分50分,其中,立定跳远满分20分,坐位体前屈满分15分,长跑满分15分。

●评卷方式

2016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考试实行题卷分离,使用统一的答题卡,考生在规定的地方答题才能被评卷,不在规定地方答题一律无效。全市中考统一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市招考办统一调配,各区(市)县具体组织实施,实现全市中考评卷标准一致,成绩等值。全市统一公布成绩。

●填报志愿

通知学生成绩后,由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按不同的录取批次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中考结束后,每位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可领取一张《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此卡参加中职类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的提前招生录取。此卡上交录取学校,一经录取,其所填报的以后各批次升学志愿自动失效。

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学生志愿信息一经填报提交,不得更改。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扣压《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学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报考隶属市人社局综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学生,除可按上述填报志愿的方法报考技工院校外,还可直接到相关区(市)县人社局、各技工院校及院校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中心城区录取批次及办法

录取批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按时间先后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按照录取的先后顺序,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包括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到校生、艺体特长生、宏志生以及各类经批准的项目班。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批次的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在本批未录取满额的,还可参加第四批录取。

第二批: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五年制高职、师范。

第四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考本批学校的学生均可兼报。

●录取办法:

1.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按统招、调招的顺序,实行分段录取,从高分段到低分段逐段进行,各分数段内志愿优先的原则。

2.在公布中考成绩时,将划定、公布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下考生不投档到普通高中。

3.各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学生。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学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经研究后处置。

4.对录取场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市招考办将统一向社会公布计划,统一组织网上补填志愿、录取。

5.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其它学校不得再予以录取。

●政策咨询

中招政策和相关工作安排,考生和家长可咨询市、县两级招办以及所在学校,或登录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zkzx.cdzk.net)、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www.cdzk.org)查看中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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